紅毛城白話字Âng-mn̂g-siâ),古稱「安東尼堡」,位於台灣新北市淡水區。該城最早是在1628由當時佔領台灣北部的西班牙人所興建,後來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,1644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予以重建,又命名為「安東尼堡」,1867以後曾經被英國政府長期租用至1972,被當成是英國領事館的辦公地點,一直到1980,該城的產權才轉到中華民國政府手中。紅毛城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,同時也是內政部所頒訂的國家一級古蹟


西班牙和荷蘭時代


自從十六世紀新航路發現之後,西歐的航海強權國家逐漸由海路到東方尋求貿易利益。當時,荷蘭與西班牙兩個國家分別登陸了台灣,並劃定範圍實施統治。荷蘭人控制南部;而西班牙人佔有北部。為了鞏固統治權力,他們都選擇在港口要衝處,建造防衛性極高的要塞作為據點。荷蘭人於1624在今天的安平及台南市一帶,建造了「熱蘭遮城」。而西班牙人則在1626於北部雞籠(今基隆)外的社寮島(今和平島)上建造了「聖薩爾瓦多城」(San Salvador),並於1628在滬尾(今淡水)建造了「聖多明哥城」(Santo Domingo),即建造於今日的紅毛城附近[1]


西人將淡水作為統治淡水河的中樞,1632西人進駐台北盆地,降服沿河諸「番社」,闢淡水至基隆之陸路(約今陽金公路),或航由基隆河通往基隆,並也擴及勢力至新竹一帶。而天主教神父也隨行到此宣教,建教堂教化番民(滬尾文史工作室 nd)。


「聖多明哥城」原本是以木頭築成,因曾被原住民焚毀,台灣長官赫爾南勒茲1637年以石材重建。可是工事完成後沒多久,菲律賓總督科奎拉Sebastián Hurtado de Corcuera)就決定從淡水撤軍,下令摧毀「聖多明哥城」(李毓中,2006102-103)。荷蘭人攻佔北台灣後,於1644年春天從台南運來建材和匠人,在聖多明哥城的原址附近重新築城,命名為「安東尼堡」。由於漢人稱荷蘭人為「紅毛」、「紅夷」,此城因而被民間稱為「紅毛城」迄今(滬尾文史工作室 nd)。這次的重建非常重要,因為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紅毛城,大部分為這次的遺物。荷蘭人所記的「巴達維亞城日記」文獻資料,較詳細地記錄了當時的建造情形(陳嘉文 nd, b)。陳嘉文對於這次的重建,有以下這樣的敘述:


荷蘭人是在明崇禎十七年(164457破土動工,奠下第一塊石頭。除了石材,還使用以船隻遠道運來的石灰磚頭。石灰使用量非常大,達數千包之多。建造時,除了挖深地基外,也使用穹窿式的構造,證明荷蘭人有決心要建造一座非常堅固的城堡。據當時的文獻紀錄,工程甚為艱鉅,至西元1645的年底,因為下大雨無法如期完工,故我們研判重建的紅毛城大約在西元1646才全部完成。(引自陳嘉文 nd, b


鄭氏王朝之後的變遷


1662鄭成功驅逐了南部之荷蘭人,淡水之荷蘭人見大勢已去遂而撤走。後來,鄭氏因防清軍乘虛攻其北疆,曾命左武衛何祐駐防淡水,重修紅毛城。鄭氏在1683降清以後,紅毛城則任其圮廢。清初葉,由於北台私墾者眾多,帶來了撫番、治安和海防的需要,1724淡水廳同知王汧重修此城,增設城牆和城門以強化防務。但由於防守形勢的改變,紅毛城漸漸失去防衛機能,年久無用而成廢墟(滬尾文史工作室 nd)。


紅毛城遭到多年棄置,到1851五口通商之後,卻有了轉機,開啟了台灣近代史的序幕,也開始了紅毛城的新生命。咸豐年間兩次英法聯軍之役,和各國陸續訂立了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通商條約,台灣的雞籠淡水安平打狗四個港口,乃被迫闢為通商口岸。十七世紀的航海強權國荷蘭及西班牙,已被新興的英國和法國所取代了。英國尤其注意台灣的經濟利益,於是在開放的各口岸設立洋行及領事館(陳嘉文 nd, a)。


在那段期間,英國在打狗、安平及淡水皆設有領事館。打狗的領事館建於1865,紅磚洋樓至今尚存,是台灣現存的最古老洋樓。安平領事館建於1875,座落於今三級古蹟德記洋行以南。淡水方面,由於當時北部的茶葉及樟腦輸出正盛,港口貿易額直線上升。英國乃於1867與清廷訂立「紅毛城永久租約」,第二年並將領事館辦事處設在紅毛城內。當時居住在紅毛城內的英國人約有十人。除了代理領事William Gregory外,尚有海關助理官員數人及洋行商人(陳嘉文 nd, a)。三座建築皆使用自廈門運來的紅磚,外觀皆有圓拱迴廊等十九世紀殖民式建築之特徵。


日治時期


1895日本治台以後,英領事館曾向日本重提租約,於1912獲同意。1941珍珠港事件後,日本人接收紅毛城直到1945日本投降。


中華民國時期


19463月英人重新復館,直至1972,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建交的緣故,英國撤館,並委託澳大利亞大使館代為管理。後來澳國再與中華民國斷交,再託美國大使館代為管理,中美斷交後再移交「美國在台協會」代管。一直到1980,經由中華民國外交部的奔走和教會的斡旋,方在630交回中華民國,再次整修後於1984開放供民眾參觀(滬尾文史工作室 nd;陳嘉文 nd, a)。


淡水紅毛城屬第一級古蹟,由內政部主管。全區分為紅毛城及領事館兩部分。紅毛城原是為軍事需求而存在,外牆厚1.9公尺。城下的古砲是由英國人搬運至此做為裝飾用。樓頂的巨型旗杆高約12公尺。至於現在所謂的領事館,建於1891,是一棟兩層樓的典型英國殖民地建築式樣洋房。建築材料大部分取自台灣,牆壁為清水紅磚,屋頂是閩南紅瓦,但是一樓屋內彩色地磚是爪哇產品。一樓迴廊立面是弧券拱,二樓迴廊立面是半圓拱。而迴廊兼具遮陽擋雨的功效(台北縣人文地理資料及電子地圖 2002)。


建築物內部牆上掛置歷史圖片,與家具擺設一併展出,讓遊客除了認識本古蹟保存區之歷史外,更可了解早期台灣對外關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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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琴師姊〈前〉與寶香師姊〈後〉高興的在砲台合影留念 



 




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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